各潜在供应商:
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作如下更正,原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1、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不少于20个(提供中国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进行佐证)。变更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不少于20个(提供中国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进行佐证)。
2、评分标准中报价项: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按规定收取得20分。变更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按规定收取得19分。
3、评分标准中人员组织配置项:(3)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变更为:(3)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说明)。
阿坝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