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决定对我校业务培训项目采取比选方式确定培训承办单位。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业务培训。
二、比选内容
1.人数:约36人。
2.培训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4日—18日(5天),成都市区及其周边区县。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预算限额为9万元,包括专家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资料编印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管理费、参会人员保险费、餐费、住宿费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备举办相关具体培训班次的教学、师资、软硬件等要求;
4.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名和比选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8日10:00前,比选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确认,否则不予接受。
2.比选时间:2022年7月8日10:00
3.比选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4.比选方式:本次采购采用书面比选方式进行,比选申请人须派授权代表于2022年7月8日10:00前,将下列资质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比选地点,不接受邮寄资料。比选申请人往返路途费用自行承担。
(1)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项目报价单(附件2);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活动组织保障、授课专家资源等);
(6)近3年内承担过大、中型集中培训业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附件3)。
五、比选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比选申请人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选候选资格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分和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提供服务组织保障和可行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评审标准
总得分:100分
评 审 标 准 |
与比选文件中规定条件一致性(10分) |
具有专业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以前供应服务绩效(15分) |
实施方案与购买需求之间的满足度(25分) |
提供服务、组织保障和可行性(25分) |
比选报价 (25分) |
8-10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符合条件。 5-8分:提供的材料有缺页,材料不清晰,但基本符合条件。 <5分:提供的材料份数不够,材料不完整,不完全符合比选条件。 0分:不符合比选条件。 |
8-15分:具有成功提供辅导员培训服务案例5次以上或以前供应服务绩效好。 4-8分:提供类似服务案例不足5次或以前提供服务绩效一般。 0-4分:没有提供服务案例或以前提供服务绩效较差。 |
20-25分:方案合理,完全符合需求。 15-20分:方案比较合理,基本符合需求。 10-15分:方案存在不合理情况,预期效果较差,不完全符合需求。 <10分:方案不合理,预期效果较差,多方面不符合需求。 |
20-25分:保障全面有力。 10-20分:可行。 <10分:基本可行。 0分:不可行。 |
报价分项得分=比选申请人中最低报价/该申请人实际报价×30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77427655
电子邮箱:627094158@qq.com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项目报价单
3.承诺函
学生处
2022年7月3日
附件:1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业务培训
比选申请人(盖章): 比选时间:2022年07月8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8日 |
递交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序号 |
比选申请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身份证号码 |
签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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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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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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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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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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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1 |
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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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万元):大写: |
说明:
供应商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比选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表须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本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附件:3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阿坝职业学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如果有本文件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