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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3-01-19   作者:   点击:[]

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阿委办发〔20159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八条政策〉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7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现有人才结构状况,阿坝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教师及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测评,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212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19日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提供招聘名额7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22817:00前均可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B之间)。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

6)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或网络打印公章。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网络报名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670642649@qq.com,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现场报名地址为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248号阿坝职业学院,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阿坝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审批)、派遣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由阿坝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的测评时间、地点、测评方式及内容等以阿坝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通知为准。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测评内容为专业知识、师范技能等;行政教辅岗位面试测评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加试。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笔试,时间20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现场公布成绩。综合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和考核由阿坝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阿坝职业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阿坝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837-8873386)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机关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递补工作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一、政策待遇

   本次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领取安家补助(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793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咨询,联系电话:08378873686

 

     附件:1.《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

 

阿坝职业学院

2023119

 附件1.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附件2.阿坝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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