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助学助管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7月20日前由进入体检人员在阿坝州茂县人民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将会电话通知。体检结果后期由学院统一提取。根据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应聘综合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阿坝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教学助理.xls
2.
附件2管理助理.xls
阿坝职业学院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