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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
【宪法宣传周】我校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
日期:2021-12-04   作者:   点击:[]


12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24日,我校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拓展师生“学宪”途径,浓厚校园“学宪”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中,我校师生进行宪法宣誓;学习“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与义务”知识以及参观学习“花儿纳吉”法治护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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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强后盾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守护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师生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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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宣传日




学习“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与义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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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学习“花儿纳吉”法治护航中心

普法志愿者给同学们讲解法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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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宪法小知识

一、宪法的定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三、宪法的作用

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保障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宪法的效力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

(一)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二)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当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三)创制程序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制定法律、法规或者解释法律、法规的,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

(四)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为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权力机关。

其他的非授权主体只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义务,而不能代替宪法制定者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六、宪法的基本价值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七、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系的特点

强调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另外,还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编辑:邓栋文 周君 王元

图片:杨旺

审编:曾盛国 张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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