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职业学院2021年“9+3”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6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4100元/年 |
涉藏地区 |
2 |
6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41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
2.报名时间和办法:报考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于 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7:00,登录阿坝职业学院网站(www.abzyxy.cn)中“9+3”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确定报考专业志愿。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4月5日8:00至4月15日22:00期间登录阿坝职业学院网站(www.abzyxy.cn)中“9+3”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130元/生)。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备注 |
1 |
阿坝职业学院 |
护理 |
1.铺备用床;2.铺无菌盘;3.生命体征监测;4.静脉输液 |
随机抽取其中之一进行测试。 |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
阿坝职业学院马尔康校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762号,具体考试场地详见考生准考证。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技能成绩高低,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考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4.公示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录取的,请于公示期间内与学院招生就业办联系,提交书面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22日8:00至 3月24日17:00 |
通过我院网站(www.abzyxy.cn)中“9+3”单招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及填报志愿。 |
3月29日至4月2日 |
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招考试。 |
3月30日前 |
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阿坝职业学院本部,地址: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提交免试材料(含申请表),4月3日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名单。 |
4月3日 |
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
4月5日8:00至4月15日22:00 |
考生的登录我院网站(www.abzyxy.cn)中“9+3”单招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130元/生)。 |
4月16日 |
考生到阿坝职业学院马尔康校区审核资格和领取准考证。 |
4月17日 |
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
4月19日 |
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
4月23日至27日 |
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
4月28日 |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5.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学校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事宜
1. 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院负责解释。
九、学院(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248号 邮政编码:623200
咨询电话:0837-7427650(传真:0837-8873733) 监督电话:0837--8873386
咨询QQ:583115690
学校招生网:www.abzyxy.cn/zs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