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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成果常态化登记备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7-15点击:

 

校内各单位:

规范和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做好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备案工作,根据《阿坝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阿职院〔202515号)要求,现开展科研成果常态化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目的

做好各类科研成果管理,为职称评审、晋升、评奖评优、人才称号、考核等科研评价过程奠定基础,未登记备案成果在上述科研评价过程中不予认定。

二、登记备案方式

科研成果登记备案均在学院“业务中台”完成。请教职工登录业务中台,依次点击“科技处——成果登记——新增”即可。

三、登记备案范围

人员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调入我校工作以前出版、发表的科研成果可作为个人成果登记,但不作为学校成果登记;已调离我校后出版、发表的科研成果不予登记。

成果范围: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的理论成果和应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专知识产权成果(专利、软著等)、科研成果奖。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统一导入,无需登记。

时间范围:2018年至今,以“阿坝职业学院”名义获得的所有科研成果。

四、登记备案流程

1. 个人提交

教职工按照科研成果类型,在业务中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成果附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待审核”状态。

2. 系部、部门负责人审核推荐

个人完成提交后,由教职工所属单位(部门、系部)负责人审核推荐,重点审核提交科研成果材料的完整性。教职工及各单位负责人以“业务中台”整体架构为准。

3. 科技处审核

科技处对所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及时登记。

4. 提交纸质备案表

完成上述流程后,系统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状态。审核通过后打印备案表(A4打印,一式1份),完善个人承诺签字后,提交至科技处,完成备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业务中台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与电子版、纸质版原件一致。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三)教材不在科研成果登记范围之内。

(四)论文类成果中,国内主办的英文期刊,根据该刊物的收录情况及其对应的刊物级别进行登记。

(五)用于职称评审、人才考核等科研评价活动中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开展上述活动前完成登记,否则不予认可。

(六)请教职工和所在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阿坝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阿职院〔202515号)要求执行。

 

附件:阿坝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阿职院〔202515号)

 

阿坝职业学院科技处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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