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阿坝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拟申报2025年职称晋升和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教师系列。严格按照《阿坝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阿职院〔2024〕24号)规定的评审条件和业绩认定细则执行。
(二)非高校教师系列。申报人员需达到学校基本申报条件和有关评审机构制定的评审标准,由学校向有关评审机构择优推荐评审。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9月25日前完成)
各二级院(系)按照学校职评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职评工作安排,组织所属教职工学习2025年职评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建考核推荐组(9月25日前完成)
各二级院(系)、学工部(辅导员类别)组建考核推荐组,并将组建情况(模板见附件)提交职改办备案。
(三)个人申报(9月22日—10月10日)
申报人员按照评审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单,准备好各类业绩成果材料,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申报人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四)院(系)考核推荐(10月22日前完成)
各考核推荐组召开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政治思想素质、能力水平、业绩贡献和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经会议集体表决,确定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并将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完整申报材料报职改办。
(五)资格复审和业绩认定(10月31日前完成)
职改办组织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团委、招就办、纪委办等部门,按照学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职称申报业绩评分细则》有关要求,对二级院(系)推荐评审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复审,并认定业绩成果和量化得分。
(六)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鉴定(11月10日前完成)
1.根据个人业绩量化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高级职称岗位评审指标的1.5倍确定代表性成果送审人员名单。
2.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2篇(项)代表性成果匿名送2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均为“达到”或一名专家鉴定结果为“达到”另一名专家鉴定结果为“基本达到”,视为达到任职水平,鉴定结果当年有效。
(七)综合公示
将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资格复审结果、业绩量化得分、代表性成果鉴定结果以及完整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科评议组评议。
(八)学科组评议(12月10日前完成)
1.中级职称由校内学科评议组评议,高级职称由学校委托省内部分高职院校高级职称评审学科联合评议组评议。
2.学科组评议结束后,职改办汇总评议结果,根据业绩量化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超过评审指标1:1确定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名单。
(九)评审委员会评审(12月15日前完成)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全面审议申报材料,结合考核推荐组、学科评议组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议,经无记名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十)结果审定及公示
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校内评审和校外委托评审结果,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备案(12月31日前完成)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任职及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1.申报人任现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5年10月31日。
2.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年或脱产学习累计超过1年的应扣除不在岗时间;连续病事假1年以上到申报之日尚未返回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当年评审范围;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报系列、学科专业及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现聘岗位相符,申报学科专业应与从事专业工作相符,提交的论文、课题、成果等业绩材料须与申报专业、从事工作内容相一致。
(三)关于代表性成果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的2篇(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需为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以及发明专利、教学成果、创作作品等。其中,期刊论文应包含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网站:https://cx.cnki.net/),重复比例不得超过20%。
(四)关于年度职称评审指标
根据州人社局核定我校岗位设置数和当年申报情况,按照原则上不超过空岗数的三分之二确定年度职称评审指标。
(五)关于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类别职称评审
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类别实行单列计划,评审指标参照教师系列设置,申报专业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六)关于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240元/人,中级职称160元/人,答辩费80元/人。代表性成果鉴定费和委托评审费按委托单位规定执行。
(七)关于业绩认定细则要求
在职称评审中,对申报人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定量定性的综合评价。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除了达到学校对应层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外,还需取得《阿坝职业学院职称申报业绩认定细则》中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表现、教育教学业绩、学术科研业绩、育人服务业绩、实践服务业绩”6个方面业绩成果,且每个方面业绩量化分不得为零分。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1.《职称评审申报表》《职称评审申请书》《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从事兼职岗位工作认定表》,A4纸打印,提交纸质版1份。
2.《高等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纸打印,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版1份。
3.《业绩成果量化评分表》,A3纸双面打印,提交纸质版一份。《业绩成果量化评分表》中业绩对应的佐证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1份。
4.《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纸打印,提交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一份。
5.《学术科研成果汇总表》,A4纸打印,提交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一份。
6.《业绩成果支撑材料》,按目录项目顺序排版,目录页码与内容页码一致,A4纸打印,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版一份。
(二)院(系)报送材料
《职称评审申报汇总表》《关于组建院(系)考核推荐组的请示》《部门考核推荐意见》《师德师风考察材料》《院(系)考核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学校职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责、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评审组织和相关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和推荐关口,确保工作质量。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组织人事部与纪委办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职称评审工作全程监督。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评委、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规范申报,强化服务。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客观、规范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按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逾期未报者不予补报。职称申报期间,学校设立咨询电话,提供政策咨询、材料编装指导等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教师反映的各类问题,认真做好各环节服务保障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9909045170,联系人:黄明前
报送邮箱:abzyxyzzrsb@126.com
纪检监督电话:19915595559,联系人:唐斌
举报邮箱:abzyxyjwb@163.com
附件: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相关材料
阿坝职业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