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阿坝职业学院学生校内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阿职院〔2022〕80号、《阿坝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阿职院〔2024〕30号文件规定,学生休学、退学以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享受助学金的资格。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取消资格人员共计18人,其中退学6人、休学6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6人,其名额由其他困难学生进行替补,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认定、评审工作小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拟确定沙尼拉姆等18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替补对象,现全校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实名形式反映,对于提出异议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联系人:陈老师 18990432598
吴老师 15387689935
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