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阿坝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阿职院〔2025〕28号、《阿坝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阿职院〔2025〕29号文件规定,学生休学、退学以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享受助学金的资格。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取消资格人员共计22人,其中退学7人、休学7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8人,其名额由其他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进行替补,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认定、评审工作小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拟确定付冬梅等22名同学为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替补对象,现全校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共计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实名形式反映,对于提出异议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联系人:陈老师 18990432598
吴老师 15387689935
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6日
附: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取消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学生名单
2025-2026学年春季学国家助学金替补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