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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5-08   作者:   点击:[]

院(系、部)

为保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期教学计划编制作如下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遵循人才培养方案。各院(系、部)根据各专业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年级、各专业、各层次学生下一学期有应开设的课程

2.严格审批调整制度。原则上不得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开课学期、计划学时,实有特殊原因需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须填写《阿坝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1)并按程序进行报批,逐级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3.准确编制执行计划。各院(系、部)要认真编制教学执行计划,确保课程名称及编码、学分等信息系统录入无误,授课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教材版本选订符合国家、学校管理规定,满足教学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各院(系、部)在设置教学班级和学生人数时,在充分考虑现有教学资源和师资资源的前提下,兼顾正常教学班人数和重修人数。专任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应具有合理性,不宜过多或过少,既能保障教师饱满的工作量,又能让教师有时间进行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

2.各院(系、部)在保证本部门专业必修课程的情况下,再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业选修课程。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中有专业方向的选修模块或专业任选及限定课程,应做好学生选修的指引和任课教师安排。

3.进一步做好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在保证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程情况下,可以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所有要新增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都需要填写《阿坝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并进行审核,否则将不予开设。

4.全校(两校区)中、高职公共课的开设,由学生所属院系在教务系统中填报,任课教师由课程归属单位统筹安排。

5.个别专业课程的开设涉及跨院(系、部)的,由课程开设院系和教师安排院系提前进行沟通,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6.若确因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行政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须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标准。

7.教学任务一旦下达,原则上不得更改,任课教师必须履行职责。若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教师调整的,需由开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因师资不足需要外聘教师的,由开课在教学任务下达前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批。

8.教师、教研室、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教材选用审核职责,所有教材选订版本原则上应是国家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指定教材。选择非国家规划教材或更换原教材选用版本的,按学校教材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征订。

三、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截止时间

责任单位

1

教学计划编制

512

各院(系、部)

2

执行计划核对、录入系统

519

各院(系、部)

3

教学任务下达

526

教务处

4

必修课教材征订

529

各院(系、部)

5

组织2022学生申报体育选修课选课

527

教务处

6

组织全校学生申报共选修课选课

63

教务处

7

组织本院系学生申报专业选修课

610

各院(系)

8

2023-2024-1学期课表编排

617

各院(系、部)


附件1.阿坝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

2.2023-2024-1教学计划统计表

3.2023-2024-1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

4.阿坝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5.行政坐班人员授课审批表

6.2023-2024-1学期体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


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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