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畜牧兽医等专业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12   作者:   点击:[]


各院(系、部):

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确保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2428号)和《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阿职院〔2023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2级学生(含其他毕业年级学生)包括:畜牧兽医、生态农业技术、学前教育、幼儿保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民族传统技艺等专业。

(二)时间安排

20241111—2025530

各院(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执行,原则上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组织管理

教务处做好实习管理统筹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实习业务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组成的实习工作小组,负责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的动员、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数据统计、总结等工作;组织制定岗位实习计划及方案,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组织开展实习工作。

三、实施安排

(一)实习准备

1.各二级院系1025日前确定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单位考察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意见表》实习单位考察报告实习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二级院系确定的实习单位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向社会公示。

2.各二级院系的实习管理相关人员在1016日需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实习管理系统培训。1025日前完成岗位实习教学计划与实施方案的撰写并上传至实习管理平台,核对实习学生信息,完成实习指导教师的分配,并配合教务处开展实习责任保险购置等工作。

3.各二级院系必须面向实习学生、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实习内容、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让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强化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按程序进行审核。

4.各二级院系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讲解实习的意义、内容与要求,尤其要做好实习纪律、实习安全教育工作,并学习《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此项工作必须在实习计划中落实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要特别强调岗位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参加或未按规定质量标准完成实习任务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在学生实习前,将开展岗位实习专题培训的相关报道和图片资料报教务处。

5.学生离校前,各二级院系要将学生岗位实习信息登记表上报学工部等相关部门(或录入系统)备案。班主任要建立学生外出实习的台账和清单,做到人员清、去向明,对离校学生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登记工作,报学生处备案。

(二)实施管理

1.实习学生需做好以下工作:

1)实习三方协议。教育部规定无协议不实习,学生开启实习前需征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含《家长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一份留实习企业、一份学生自留、一份二级学院存档备省教育厅检查。

2)打卡签到。实习学生按照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在实习管理平台上打卡签到。此外,实习期间请假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企业指导老师),同时也需在实习管理平台上向学校实习指导老师提交请假申请,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及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准假后方可离岗。

3)提交实习周志。实习期间每周至少需提交1周志每篇周志字数不少于300字。

4)提交实习报告。实习临近结束,学生需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800字。

5)提交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临近结束前一周,学生需在完成《实习成绩鉴定表》中的自我鉴定(自我小结)、实习企业评价评分,作为本课程成绩评定依据之一。

2.实习指导教师需做好以下工作:

1)实习报名审批。实习前,负责审批学生提交的实习岗位申请,实习岗位是否与所学专业对口。如学生中途更换实习单位,需重新提交实习岗位申请给实习指导老师审核。

2)实习三方协议审核。审批学生提交的三方协议是否符合要求,协议中三方的盖章是否齐全、三方协议中填报的岗位是否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三方协议填报的薪酬是否符合要求。

3)考勤管理。实习过程,查看每位学生上班定位打卡情况。如需请假学生将通过实习管理平台向实习指导老师递交请假申请,实习指导老师需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并视具体情况批假。

4)周志批阅。负责学生实习周志批阅(每周一次),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如岗位实习时长为24周,则周记为24篇,每篇周记字数不少于300字。

5)实习巡查。实习指导老师应定期与学生沟通。

(三)评价考核

1.实习考核。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方案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日志、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2.实习总结。各院系要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实习结束后,要组织实习总结研讨活动,听取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实习总结报告。报告经院系审核后,其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以院系为单位报教务处备案。

3.资料归档。各院系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相关实习材料按专业、班级分类归档。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无协议不实习规定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须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三方协议须以教育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

(二)学生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三)实习备案资料报送工作

省教育厅岗位实习备案所需资料:

《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信息登记表》

《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意见表》(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岗位实习单位考察报告

三方协议(每个单位1-2份)

     各院系如实填写以上资料,在1025日前将以上内容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各院系实习安排相关信息汇总,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阿坝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248号   Copyright-2020   蜀ICP备18024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