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3.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撰写科研论文。
4.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5.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辅导员工作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安全教育管理:对学生的矛盾、冲突及突发事件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感性,及时发现、教育和引导,迅速反应到系和学生处,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对学生寝室和教室的安全隐患需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共同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3.纪律教育管理: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校规校纪。遵照校规校纪,根据本班情况制定班规,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按照《阿坝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上报学生处分。办理学生请销假手续,检查并定期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仪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着装整洁,文明交友。教育和督导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公共卫生。
4.学习教育管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配合班导师解决教学中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组织学生参加“双创”和各种技能竞赛、考试和各项集体活动。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学生成绩,负责班级各项评优工作,负责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评定。负责办理学生留级、退学、休学、复学等工作。
5.日常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班委会和党团建设,定期召开班委会,督促指导其工作,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检查学生按学校卫生制度要求搞好教室、寝室环境卫生。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及生病学生情况,配合学校处理好生病学生问题,落实好奖、助、贷和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负责督导各类费用的收缴和开支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军训、应征入伍宣传、学费代偿工作,负责心理障碍、特困学生谈心谈话。
6.职业规划与实习、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开展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解读与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7.其他:服从各院(系)及学生处的各项管理,有事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各院(系)及学生处的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和汇报班级工作。每学期均需制定学期计划并按时总结工作,认真填写各项工作记录。认真执行值班和值周,按值班或值周职责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值周总结,及时向各院(系)或学生处汇报。做好新生的入校安排及“五一”、“国庆”学生离校的各项工作,做好各学期开学和放假的各项工作。完成各院(系)或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常规与特殊工作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师生评价和组织评定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和全面性。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处、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和各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党委学生处牵头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结合辅导员建设有关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态度、能力、成效、学术科研能力等,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
1.德
(1)政治觉悟:爱国守法,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高度责任感,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发展稳定;
(2)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能力,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把工作放在首位。尊重学生,关心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以学生为中心;
(4)师德状况: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能
(1)组织能力:科学系统地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组织工作,具有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科研能力:积极加入学校辅导员工作室,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学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辅导员工作案例;
(4).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教育能力:做好学生的学业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规范班级管理,有效开展学生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动态情况掌控,做好每学期的学生意识形态研判。
3.勤
(1)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制定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及时总结;
(2)开展班(团)会情况:做到每月召开两次班(团)会,每月召开一次院(系)学生大会,安排布置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就业指导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和安全认知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
(3)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每月与班级学生谈话率不低于所带学生的10%),每月至少召开2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并做好记录;
(4)进学生寝室情况:兼职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寝室不少于2次,专职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寝室不少于3次.
(5)随堂听课情况:每月到班随堂听课不少于2次,了解班级学生课堂情况,加强与任课教师沟通,协助解决学生上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先评优、资助帮扶等工作并充分发挥正向导向作用;
(7)指导班级建设情况:认真建立班级学生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8)指导党团工作情况: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好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工作;协助学生支部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9)按时参加校内组织召开的各种学习、会议、活动和培训;
(10)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和院(系)部部署的各项工作,无延误现象。
4.绩
(1)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学风建设。所带班级学风浓厚,学业成绩合格率高、违纪率低。积极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获证率高。班级学生诚信考试,无作弊现象。
(3)班风建设。所带班级凝聚力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科技文体活动,成效显著,获得民族团结先进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5.廉
(1)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2).在学生入党、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评定及其它评优评先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徇私情;
(3).平时工作生活中,能坚持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现象,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辅导员考核
1.考核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分为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每月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审核汇总后交人事处。每学期考核由学生处组织实施,由院(系)考评、学生处考核、学生测评、教师测评和奖励加分五个部分组成,前四部分总分为100分,最终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认定。
其中学生处考核占综合得分的30﹪,院(系)考评占综合得分的30﹪,学生测评占综合得分30分,教师测评占综合得分10分。辅导员学期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前四部分总分为100分。
学期考核总成绩=院(系)月考评平均分×30%+学生处考核+学生测评+任课教师测评+奖励加分
2.具体考核内容和操作方法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奖惩情况四个方面。辅导员的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多层次、全方位地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各院(系)考核:每月评价的平均分作为院(系)学期评价分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月考评成绩满分100,按30%计算入学期考核总分。
学生处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算入学期考核总分。
学生评价: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30﹪参与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考核成绩满分30分,结果直接计入学期考核总分。
教师评价:由所带班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参与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考核成绩满分10分,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学期考核总分。
奖励加分:按照具体奖励内容进行加分。
学生评价及任课教师评价由各院(系)组织考核,相关资料各院(系)归档保存,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整理备案并上报组织人事处。
3.奖励加分
辅导员提供考核年度涉及奖励加分相关支撑材料,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同类别加最高级别分值,不同类别可累加)。
(1)所带班级获得国家级、省级、地级、校级荣誉称号的,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级2分,地级1分,校级0.5分,该项累加不超过3分。
(2)所带学生有获得国家、省、地级、学校荣誉表彰(不含各类比赛获奖),分别为: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地级1分,校级0.5分,该项累加不超过2分。
(3)所带学生在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媒体报道,加2分。
(4)辅导员个人获得国家、省、地级、校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3分,地级2分,校级1分,该项累加不超过5分。
(5)学生工作创新,其经验被媒体报道或被其他高校推广,加5分。
(6)辅导员进行学生工作方面的科研给予加分(累加不超过5分):
①科研课题(指考核当年结题通过的):
国家级:主持人5分,前6名参与人2分;
省级:主持人3分,前4名参与人1分;
地级:主持人2分,前2名参与人0.5分。
校级:主持人1分,前2名参与人0.5分。
②论文(仅限于第一作者)
③出版著作:
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与编写:0.5分。
④出版教材:
主编:2分;副主编:1 分;参与编写:0.5 分。
⑤辅导员工作室(考核年度工作室考核合格):
主持人:2分;参与人:0.5分。
(7)担任社团指导老师,经团委考核合格,1个社团加0.5分,累加不超过2分。
(六)考核标准
1.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2.辅导员在年度出现以下事故,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事故由考核工作小组最终认定。
(1)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罚。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或廉洁纪律,学校纪委调查属实的。
(4)组织纪律性差,无故缺岗;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5)处理学生事件不及时、不到位,出现学生群体事件、政治事件、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6)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请假手续、学籍异动手续和纪律处分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7)在学生组织发展、评优推先、应征入伍、资助帮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班费、培训费、考证费等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
(8)经核实在学生中发布有损党、国家、学校利益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者以及参与其他非法组织的行为。
(七)年度考核结果运用
1.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被评定为学校年度“优秀辅导员”,在奖励发放、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同等待遇。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发放和年度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人事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在当年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4.被评为学校年度优秀辅导员的,方具备参加国家、省、地级“辅导员年度人物” 评选的资格。
附件:
1.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月度考核表(附件1.院(系)部考核用表)
2.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工作评分表(附件2.党委学生处用)
3.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工作评分表(附件3.学生用)
4.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工作评分表(附件4.任课教师用)
5.阿坝职业学院各院(系)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6.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制度
7.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听课制度
8.阿坝职业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制度
阿坝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