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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3-07-13点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 号)有关要求,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管理

学生早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及时公布情况。  

第二条  出操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专科一年级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出操。学生无故旷操按旷课一学时计。

(二)不迟到、不早退。除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10 开始出操(每周一10:00举行升国旗仪式)。学生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区域提前整好队。

(三)出操时,态度积极,队列整齐,动作规范,符合要求。

(四)出操学生要求着装规范,禁止穿不适宜运动的服装鞋出操。

(五)如遇雨、雪、大雾天气,早操暂停;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早操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通知。

第三条 请假要求

(一)请假的学生需当日出具学院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或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无故旷操。

(二)因紧急情况当日不能出操的,需在两日之内补交假条,补交假条要求有学院辅导员的签名。不能按时、规范补交假条的视为无故旷操。

(三)因故长期不能出操的学生,需向学院提出申请,有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院(系)学工办审批。

第四条 检查方式

(一)学生工作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查早操情况。

(二)为了保证随机抽查的准确率,各院(系)于开始出操前将各班级应出操的学生人数汇总报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 出勤考核

(一)学生个人出勤考核

1.学生出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

2.学生个人无故旷操多次的,按旷课累计,并按《阿坝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班级出勤考核

1.班级出勤考核纳入学院早操工作考核。

2.班级出勤率计算公式:

1)应到人数=班级人数-免操人员数

2)实到人数=班级当天实际出操人数

3)班级出勤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3.班级早操平均出勤率低于 90%的,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评选。  

第六条 评分办法

(一)班级早操成绩=出勤分+出操质量分。

(二)学院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组织督查出操情况。

(三)早操质量分由检查人员按照①出操队伍是否整齐(70分);②指挥员口令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洪亮(30分)进行评分。

出勤分按照迟到1人扣1分;旷操1人次扣2分,以此累计。  

第七条 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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